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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隆盛化工有限公司

来源:http://www.sdjinming.com    发布时间:2022-12-22 14:27     浏览次数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称:德州隆盛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化工园区

人:王乐波

项目名称

年产2万吨酚醛树酯、3.6万吨减水剂项目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技术职务

资质证书号

任成林

助理工程师

P20210656

李健

助理工程师

P20210655

李庆阳

助理工程师

P20210657

高爱民

中级工程师

P20210661

赵清奇

技术负责人

P20220088

现场调查及采样时间

2022412-17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乐波

检测结果

1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及评价

实验室分析,各检测点酚醛树酯粉尘、其他粉尘、苯酚、丙酮、过氧化氢、丙烯酸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及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 -2019)的要求

各检测点甲醛、氢氧化钠、磷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 -2019)的要求

2物理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

经测量,各噪声检测点噪声测量40h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但定点噪声检测减水剂合成反应釜1、减水剂合成反应釜1层出料泵、布袋除尘器、碱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系统给料泵以及空压机处噪声强度较大,靠近该些生产设施作业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配电室工频电场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各高温检测点高温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要求,在对本项目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基础上,对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19GBZ 2.2-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法(20215号)等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得出如下评价结论:

1总体布

建设项目建设于厂区生产区,道路、卫生防护、绿化设置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但由于场地限制,本项目生产车间处于项目所在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NW)的下风向,涉及高温的导热油炉设置在酚醛树酯生产车间内东南侧,处于夏季主导风向(SSW)的上风向,若设备维护不到位,导致隔热效果降低,可能会对其他作业岗位产生影响,另外酚醛树酯干燥设备设置于酚醛树酯车间北侧,未靠近侧窗,且车间顶部未设置天窗,不利于散热。

综上,建设项目总体布局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2生产工艺和设备布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先进,生产设备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较高、可靠性较高,设备布局按工艺路线和工艺要求布置,便于操作和维护,对于产生噪声和振动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了合理布置。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设备布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

本次评价对本项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粉尘(其他粉尘、酚醛树酯粉尘);化学物(甲醛、苯酚、丙酮、氢氧化钠、过氧化氢、丙烯酸、磷化氢);物理因素(工频电场、高温、噪声)等进行了检测。

经现场检测和实验室分析,本项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粉尘和化学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 -2019要求;物理因素中,噪声测量40h等效声级、工频电场、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但定点噪声检测减水剂合成反应釜1、减水剂合成反应釜1层出料泵、布袋除尘器、碱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系统给料泵以及空压机处噪声强度较大,靠近该些生产设施作业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综上所述,在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采取本报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议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较好的控制。

4职业病危害防护措

本项目设置了比较完善的防尘、防高温、防低温等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工作场所的粉尘、化学物、高温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较低水平,但防噪声设施不够健全,虽将高噪声生产设备进行了集中布置和减震处理,但减水剂生产车间出料泵设置在车间内西南角,且未设置有效的隔声设施,会对其他作业岗位造成影响

综上分析,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的要求。

5个人使用的防护用

德州隆盛化工有限公司制定了职工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配备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其中规定了本项目各工种所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及周期,建立了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定期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必要时按需发放。另外,用人单位在试运行期间针对“如何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对职工进行了培训,并存入培训档案,现场作业人员能够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综上分析,本项目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 39800.1-2020、《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 37/1922-2011)等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

6建筑卫生

经现场调查和检测建设项目采暖、通风、采光、照明、墙体、地面等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相关要求。

7辅助用

建设项目车间卫生特征为2级,依托厂区原有餐厅、浴室、休息室、更存衣室、厕所等辅助用室及盥洗设施,并在酚醛树酯生产车间和减水剂生产车间入口内侧分别新建盥洗设施,其位置和数量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但项目车间未设置浴室。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辅助用室的设置情况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8应急救

用人单位建立了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厂区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设施和应急防护用品企业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情况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9职业卫生管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有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2,制比较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在试生产过程中,对各管理制度进行了落实。因此,本评价认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相关要求。

10职业健康监

德州隆盛化工有限公司制定了《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规定每年制定年度职业病查体计划,落实年度职业健康监护专项经费。用人单位按照制度规定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组织本项目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原有500t/a医药中间体项目每年定期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本项目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中缺少对高温作业人员的血糖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部分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9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5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11 职业病危害类别的判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设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行业。故判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等法律法规,依据评价报告后的补充措施建议尽快落实整改,补充完善职业卫生培训、告知、检测、申报、档案管理以及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以达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目的。

用人单位按报告建议进行整改后,将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专家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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