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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晨灿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http://www.sdjinming.com    发布时间:2022-12-22 14:51     浏览次数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称:山东晨灿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东省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明嘉西路

人: 张金荣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年产13000台套高端数控加工设备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技术职务

资质证书号

于付锋

助理工程师

P20210039

李健

助理工程师

P20210655

赵文豪

中级工程师

J20220072

高群

中级工程师

J20220073

任芳芳

助理工程师

J20220074

现场调查时间

2022828

现场采样时间

202291-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金荣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 化学有害因素

粉尘

经现场检测与实验室分析,本次检测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限值要求。

化学毒物

经现场检测与实验室分析,本次检测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4种化学毒物,其检测点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短时间接触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限值要求;其检测点臭氧的最高浓度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限值要求

2 物理因素

噪声

本次对该公司中存在噪声危害的主要作业场所噪声强度进行了测量,岗位工人接触的噪声40h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其他物理因素

本次检测进行了配电室的工频电场进行测量、电焊作业时电焊弧光的测量以及高温岗位的高温测量,测量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在对项目总体布局、危害因素、防护设施、防护用品、建筑卫生、辅助用室、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分别进行调查与评价基础上,综合考虑各要素之间的协同效应,对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19)等标准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得出以下结论。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版),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发生职业病的风险,判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2)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确定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其他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紫外辐射、激光辐射、高温、工频电场等。

3)焊接岗位产生的电焊烟尘和锰及其化合物危害为本项目的关键控制点。

4)针对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局部排风等防护设施,对化学有害因素起到了一定的防护作用。运行期间及时补充完善了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佩戴使用的培训。

5本项目喷塑车间、装配车间、机加工车间卫生等级均为3。结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标准规范,厂区设置有餐厅厕所、休息室、浴室等辅助用室,其布局、数量、卫生条件能够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的需要

6)用人单位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订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依据报告书建议,结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5)及时补充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作业场所公告栏等。

7)用人单位组织了本项目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进行了查体结果告知,同时建立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据评价报告后的补充措施建议尽快落实整改,补充完善职业卫生培训、告知、检测、查体、申报、档案管理等工作,以达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目的。

用人单位按报告建议进行整改后,将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

 

1 存在的问题

1-1  职业危害评价不符合内容汇总表

序号

评价项目

不符合及有待完善内容

1

应急救援管理与应急设施

未针对高温中暑等进行专项应急演练,未与就近的有应急救援能力的医院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2

职业卫生管理

1)未在办公区域和生产区域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检测结果等内容;

2)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做到一人一档,信息卡缺失;

3)职业卫生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3

职业健康检查

未对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危害的查体项目血糖进行检查。

2 整改措施及建议

2.1应急救援

(1)用人单位应针对高温中暑等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并且针对高温中暑等进行专项应急演练,并留下演练记录。

2)应与就近的有应急救援能力的医院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满足事故需求。

2.2职业卫生管理

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按时参加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组织的的职业卫生培训,不断提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知识培训,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课时同时培训记录、影像文件等要放入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备查

2公司应在醒目位置如办公区、生产区等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2-1  告栏及告知卡设置规范

位置

项目名称

内容

规格

(单位:cm)

办公区域

公告栏

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120*240

120*120

60*120

工作场所

公告栏

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120*240

120*120

60*120

其他要求:2.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其前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2-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图片

种类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噪声警告标识、指令标识

   噪声有害                戴护耳器

             

毒物警告标识、指令标识

当心中毒   当心有毒气体    戴防毒面具  注意通风

      

 

戴防护手套     穿防护鞋      穿防护服           戴防护镜

      

粉尘警告标识、指令标识

注意防尘            戴防尘口罩           注意通风





 


高温

警示标识

注意高温、小心烫伤             注意通风

                          

3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各项职业卫生档案,保证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完善职业卫生档案体系,包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职工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职业卫生监测档案

2.3 职业健康监护

根据《职业健康护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全部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应急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检查项目应全面,并应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每人一档,且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厂方应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长期保存,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的员工,厂方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根据各工种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安排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时间和周期,详见附件2

对出现以下情况的,企业立即组织相关劳动者进行体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的;劳动者受到急性中毒危害或者出现中毒症状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浓度严重超标的。

企业在30日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可视为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企业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以下措施:对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应当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应当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2.4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企业应根据已经设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制定检维修和保养计划,按照计划机型防护设施的检维修和保养,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每次进行的检维修和保养需要进行记录和存档。

2.5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企业应建议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 16号)要求对全部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进行定期检测,同时应形成制度文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部位、检测种类、检测周期、检测结果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规定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结果由职业卫生管理小组统一管理,并将结果告知员工。如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检测岗位(检测点),采取有效的措施,使操作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强度)低于国家标准,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

2.6职业病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照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规定及时向当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2.7检维修及密闭空间作业建议

1)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及维修,每年应对检测报警装置和通讯系统进行测试,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设备维修前要将设备内的物料吹扫干净后再拆卸相应的阀门和设备,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检测氧气浓度,氧气含量不大于19.5%时,不准进入,应进行通风处理或气进行体置换,同时应检测浆塔或池内硫化氢或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保证含氧量及有害因素浓度达标后再进入;

3)受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的要求进行,对密闭空间作业的劳动者开展培训教育工作,需持证上岗,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如果无法测定设备中物料浓度,应为劳动者配备供气式长管呼吸器,同时应设置机械送风装置,保证此空间内的新风量;

4)公司需根据各类设备特点制定相应的维修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度中应明确检维修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配备标准,检维修过程中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

5)检维修记录应存档保存。

2.8 生产制度补充措施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2018]2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工作制度,使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3 对用人单位下一阶段应开展的评价检测工作提出建议

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5)中第二十条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的规定,应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定期检测范围应当包含用人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全部工作场所,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仅对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或部分工作场所进行指定检测。用人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纳入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  持续改进性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以及应急救援设施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降低因设备运转不畅引起的噪声。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公司应加强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时刻处于正常状态,以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2)个体防护用品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及时更换,及时补发,确保其能正常使用,并对现场员工的佩戴情况进行监督。

3)职业健康监护

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对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的原则和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完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计划中的职业健康监护人数和检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并做好相应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等检查工作,对出现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的按照相关法规妥善处完善用人单位个人监护档案。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4)职业卫生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并按照公司的制定的制度执行。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随时补充和完善档案内容,并长期保存。

5)公司应加强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时刻处于正常状态,以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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